中國科學院微小衛星創新研究院
博士招考“申請-考核”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與培養目標相適應、有利于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的研究生招生考試制度,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為核心,發揮和規范導師作用,擴大導師選拔學生的自主權,注重對考生專業基礎、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的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不拘一格地發現、選拔和培養拔尖創新優秀人才。根據中國科學院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考改革指導意見(【2019】138號),結合衛星創新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博士招考分為普通招考、碩博連讀、直接攻博三種招生方式,本次進行博士招考的考試方式為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所有博士招生專業、所有博士招生導師均一并納入,碩博連讀和直接攻博的選拔考核機制暫不涉及,普通招考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暫不涉及。
第二章 工作原則
第三條 在衛星創新院招生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
第四條 在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原則的基礎上,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法,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第五條 完善組織體系和制度建設,建立實用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確保招考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
第三章 申請與報名
第六條 報考要求
考生報考條件必須符合教育部報考博士研究生相關規定和中國科學院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
考生要事先聯系報考導師,獲準后,報考導師為考生提供《中科院微小衛星創新研究院院導師書面同意報考意見表》,報考意見表可由學生連同其它報名材料一起提交。
所有考生均需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信息網進行博士生網上報名。
第七條 提交的申請材料
(1)網上報名系統生成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打印件(雙面打?。?;
(2)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2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專家推薦書”,其中1名應為報考學生的碩士生導師;如碩士生導師不是教授,除提供碩士生導師推薦信以外,還需提供2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專家推薦書(由推薦專家填寫后交由考生和其他材料一起寄送);報考導師書面同意報考的《衛星創新院導師書面同意報考意見表》;(均正反打?。?span lang="EN-US">
(3)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人員,提交攻讀學位期間的課程成績單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學位論文全文。
(4)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碩士在學期間的課程成績單、學生證復印件、論文開題報告、中期考核報告(如沒有需要學校出證明說明原因),并在博士入學前補交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6)報名費一百五十元,報名費收到后概不退還;
(7)境外留學人員學位認證復印件;
(8)考生組織關系或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簽字、蓋章的考生政審表;
(9)其他材料:
a. 《中科院微小衛星創新研究院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含考生自述,包括科研經歷、研究興趣、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等,原件1份);(正反打?。?span lang="EN-US">
b. 能證明考生學術水平的其它材料,如發表的學術論文、國際國內重要學術會議報告、專利、獲獎情況等。
(10)獲境外學歷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學位認證書的復印件。
如在報名結束后到材料審核前新增的學術成果也請及時申請增添,材料審核后不再接受任何更新。
注:報名材料以及提交方式以每年實際的報名通知為準。
第四章 審核與考核
第八條 在衛星創新院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專家組和負責研究生工作的老師對考生的網報信息和提交的書面材料進行聯合審核,審核分為形式審核和學術審核兩部分。
形式審核:由招生領導小組指定的招生工作人員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包括對報考材料進行真實性、完備性、規范性等方面審核,篩除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
學術審核:由招生領導小組按照招生專業領域,審批成立相應專業領域的專家組,對考生報考材料進行學術審核。每個專家組成員不少于5名,其中博士生導師不少于3名。學術審核集中進行,重點審查考生的專家推薦信、學習成績單、發表的學術論文、國際國內大型學術會議報告、專利、獲獎情況以及考生的科研經歷、研究興趣、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等,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養潛力。
審核專家采取無記名方式對每個考生進行打分,考生平均分不低于60分為審核通過。學術審核通過名單將在網上進行公布,初審通過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申請-考核”制博士招錄人數的1.5倍。
第九條 考核內容:分為筆試和面試考核兩個環節。
筆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和能力,筆試科目為一門,具體招考專業和考試科目對應如下:
序號 |
報考專業 |
考核科目 (選一門) |
1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數字信號處理 |
通信網絡技術 |
||
2 |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
控制工程綜合 |
機械設計綜合 |
||
流體工熱綜合 |
備注:各科目參考書
1、數字信號處理:
《數字信號處理理論、算法與實現》第三版 胡廣書 清華大學出版社
《現代數字信號處理》 姚天任、孫洪 華中理工大學出版社
2、通信網絡技術
《現代通信網絡》第三版 沈慶國,人民郵電出版社
《通信網絡基礎》李建東,高等教育出版社
3、控制工程綜合:
《自動控制原理》程鵬,高等教育出版社
《航天器控制》周軍,西北工業大學出版社2001
4、機械設計綜合:
《材料力學》I、II高等教育出版社,單輝祖編。
《機械設計基礎》下冊(2007第二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出版計,吳瑞祥主編
5、流體工熱綜合:
《液體力學》第3版 丁祖榮,高等教育出版社
《工程熱力學》(2001年6月第三版)沈維道,高等教育出版社
《傳熱學》(2006年第四版)楊世銘,高等教育出版社
每門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不及格(百分制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擬錄取。
面試考核分為業務及綜合能力考核。參加考核的考生須準備15分鐘左右的PPT報告,專家組進行提問和答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碩士期間學習和科研情況、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博士期間研究計劃等。專家組提問和答辯時間為15分鐘左右??己藢<野凑铡肮_、公平、公正”的原則給每位考生的科研業務能力和英語能力分別進行量化打分確定面試成績,學生面試考核成績的構成為:科研業務能力考核90%,英語能力考核10%。
專家組面試考核過程實行全程錄音錄像,對每名考生的考核全過程進行詳細記錄。
考核時間:根據當年度中國科學院大學博士招考時間確定。
第五章 成績
第十條 按照目前上報教育部博士錄取數據庫的要求,在中國科學院大學博士招生管理信息系統中應報送每名參與考核學生的業務課一(專業課考試成績)、外國語(英語)面試成績、業務課二(面試科研業務能力)及復試(面試綜合能力)四門成績,各門考核成績也采用百分制,與上報成績保持一致。分數線執行與對應地區和學科全校普通招考考生相同的分數線。
第六章 體檢
第十一條 體檢由考生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執行。
第七章 擬錄取名單確定及錄取
第十二條 擬錄取成績以面試成績為準,結合政審和體檢結果,按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決定擬錄取名單。面試成績相同時,以科研業務能力考核成績高低進行排序擬錄取。筆試成績不占比例,筆試成績不及格(百分制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擬錄取。
第十三條 擬錄取名單將在我單位網上公示,考生對公示情況有異議可向我單位研究生辦提出申訴。
第八章 監督機制
第十四條 我單位人力資源處與紀監審辦聯合成立巡視組,對面試考核進行監督,并設立招生違規舉報電話及郵箱。
監督電話:021-20857021; E-mail:mip@microsate.com。
經查屬實的招生違規行為,對違規的導師,取消其招生資格。對情節嚴重的事件,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對違規違紀的學生,取消錄取資格,并計入考生誠信檔案,并視其情節給與1-3年之內不得報考中國科學院大學博士研究生的處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五條 在實際操作中,如遇爭議或其他情況,由我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裁決。
第十六條 本方案由中科院微小衛星創新研究院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